九年奔忙 甘当农民工保护伞

2019-11-14 09:24 来源:51网 分享到:

安思洁在表彰会上发言  受访者供图 记者向晓文

51网讯记者 向晓文)“省总工会给予我这么高的荣誉,我会加倍努力,继续为农民工提供免费法律援助,甘当农民工的‘保护伞’。”11月5日,在四川省工会第二届“争当优秀调解员、争做优秀法律援助工作者”总结会议上,绵阳市总工会职工法律维权团成员、四川浩鼎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安思洁充满信心地说。

9年期间

为百余名职工挽回损失近千万元

据安思洁说,多年的求学和工作历程中,他曾反复思考,在当前社会下,自己的人生目标是什么?人生的终极目的在于幸福和快乐,是在帮助他人过程中,获得的精神慰藉和心灵满足,是持之以恒地做“一个高尚的人,一个有道德的人,一个有益于人民的人”。

“律师是我的职业,但律师决不能将谋生的价值置于职业价值之上!”安思洁说,中国的律师具有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社会责任,律师的身体内应当流淌着道德的血液。

十年前,他大学毕业后便从事了律师工作,担任绵阳市总工会职工法律维权团成员已经七年,在他心中始终坚持“在帮助他人过程中成就自我”的初心。

2010年至今,他向企业职工提供法律咨询3000余起,参加法律宣传活动50余场,承办职工法律维权案件100余件,为困难群众挽回经济损失1000余万元。

近三年,他印象最深的职工维权案件是李章独子非因公死亡案和郑策等七名绵阳某公司职工诉绵阳某社保局行政诉讼案。

千方百计

为非因公死亡者家属追讨赔偿

人生最大的悲剧莫过于“晚年丧子”。2018年12月底,绵阳某企业管理咨询公司职工李松坠楼身亡,该单位未依法为李松购买社会保险,死者父母李章、刘清无法获得儿子非因公死亡待遇,用人单位也拒绝向死者父母补偿,死者李松系家中独子,其父母均年近六十,且死者父亲李章身患癌症晚期,家庭特别困难,处境令人十分同情。

今年2月,安思洁接受该市法律援助中心指派,办理李章之子非因公死亡案。非因公死亡赔偿法律规定十分模糊,并且本案涉及劳务派遣,赔偿主体争议较大。

接受指派后,他收集了李松非因公死亡及其用工关系、劳务派遣的全部证据,检索了1950年至2019年有关非因公死亡的法律、政策文件和四川境内法院的司法判例,制定了详细的仲裁思路。今年2月,他依据1950年的《劳动保险条例》、1988年的《四川省全民所有制企业固定职工死亡待遇暂行规定》、2002年四川省劳动和保障厅《关于企业职工和退休人员死亡待遇有关问题的批复》和《社会保险法》代理李章夫妻提起非因公死亡赔偿仲裁申请。

依托充足的证据和法律依据,李章夫妻与用人单位最终达成仲裁和解协议,用人单位当场向李章夫妇支付其子非因工死亡待遇2.5万元,解决了失独家庭的燃眉之急。

在李松非因公死亡案中,职工法律维权保障家属合法权益以看得见的方式及时实现,让死者安息,给生者慰藉,他也从中感觉到帮助他人的充实和心灵满足。

不畏艰辛

为7 名退休人员追讨70 多万养老金

企业职工辛苦几十年,退休后领取养老金颐养天年,是养老保险制度的目的。然而绵阳某公司的职工退休了6年,却无法领取养老金,退休人员不得不继续“打工为生”,令人揪心。

郑策等7人系绵阳某公司职工,缴纳社保或视为缴费年限超过25年,甚至部分高达40年,2017年2月时上述7名职工已经超过退休年龄一年至六年之久,但是始终无法在绵阳市某社保局领取养老金,7名职工年老体衰,却不得不继续“打工”维持生计,处境让人十分担忧;同时用人单位还有近200名职工陆续达到退休年龄,即将面临同样的养老金领取问题。

经了解,郑策等职工的用人单位绵阳某公司因经营不善从2011年开始,陆续拖欠绵阳市某社保局六年的社会保险费用高达600多万元,绵阳市某社保局根据相关规定,要求绵阳某公司补缴拖欠的全部社保费用后其职工才能办理退休手续,领取退休金。

郑策等职工要求企业缴纳社保费,该公司无钱可缴;职工通过民事诉讼要求绵阳某公司支付社保费用,但法院认为社保费用属于绵阳市社保局行政职能,不属于法院民事受理范围,驳回上述职工的起诉;然而社保部门在长达六年的时间内仅向公司送达两次“限期缴纳社保费用通知”外,没有通过任何行政强制手段执行公司拖欠的社保费用,郑策等职工的退休已经成了“死循环”。

绵阳某公司系当地老牌集体企业,公司股权结构和社保关系十分复杂,在绵阳两级法院累计有上百起诉讼案件。

安思洁接受绵阳市法律援助中心指派后,研究了企业职工退休条件和待遇的法律和政策性文件,确定职工缴纳社保费用满15年后,有权享受养老金待遇,企业是否拖欠社保费只影响职工领取退休金多少问题,而不是决定是否领取问题,企业拖欠社保费的违法行为不能由职工遭受“处罚”。郑策等职工缴纳养老保险费年限远远超过15年,绵阳市某社保局拒绝为郑策等7名职工支付退休养老金涉嫌行政不作为。

2017年2月,安思洁代理郑策等职工以绵阳某社保局不履行法定职责为由向绵阳市涪城区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绵阳市某社保局在获知其成为行政诉讼被告后,经请示省人社厅自认“确实不对”,最终为7名职工办理退休手续,并在办理退休手续当月向郑策等7名职工补发拖欠六年的退休金70多万元。郑策等7名职工退休手续的办理为“拖欠社保费用企业,职工如何退休?”探索了成功经验,也一并解决了该公司近200名即将退休职工的后顾之忧。

老有所养、老有所依,既是退休职工的基本需求,也是社会文明和谐的重要尺度,圆满解决该案后,立志“做一个有益于人民的人”的安思洁感受到职工维权律师心中的无愧和快乐。


安思洁在街头为市民普法

编辑:RW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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