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波:用5句话做事 牢记“人民公安为人民”

2014-09-27 10:18来源:华西都市报 分享到:

朱波对车辆进行检查

原标题:朱波:用5句话做事 牢记“人民公安为人民”

朱波个人简介:

朱波,男,1981年4月出生,本科文化,党员,2009年参加公安交警工作,现任富顺县交警大队赵化中队民警。2009年参加公安交警工作以来,朱波始终牢记“人民公安为人民”的要求,扎根基层,埋头苦干,钉在一线,踏实地开展各项事故预防、秩序管理工作,在平凡的岗位上做出了不平凡的业绩,赢得了辖区群众的高度赞扬。连续几年来获得自贡市公安局、自贡交警支队多次嘉奖,连续几年都是支队或大队的优秀民警。同时在2012年被评为“冲关逃费先进个人”,被富顺县第一、第二中学和城西小学聘为“法治辅导员”称号。2010年带领自贡交警支队参赛人员参加全省政法系统技能比武,取得方队第一,个人第一的好名次。

在生活与工作中他常说的几句话,就是他5年公安工作的一个缩影。

语录一:“身为共产党员,随时都要表现出一名党员应有的样子”

作为共产党员的朱波,牢记宗旨、立场坚定,是富顺县交警大队优秀民警的典型代表。他认真学习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努力践行党的十八大三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人民警察核心价值观和四川公安职业精神。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扎根偏远乡区中队。他知道,越是在艰苦的环境中,越是检验共产党员党性的时候,必须充分发挥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为了履行承诺,他迎难而上,积极探索,多策并举,先从自我做起,学习党的各项会议精神,每次开开会必有总结。提出相关方案,解决问题的建议,大力推进队伍正规化和执法规范化建设,受到了大队党支部的认可。

语录二:“我最怕的就是被违法当事人问住,所以我要尽可能多的储备点业务知识”

朱波利用工作之余的时间加强学习,提高自身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他坚持学习党的基本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学习公安会议精神,不断增强自己的政治理论素养;深入学习《人民警察法》、《道路交通安全》等法律法规,不断提高自身的业务素质。特别是在“网上综合办案”信息化建设的工作背景下,他立足岗位实际,不断学习提高计算机应用水平,在工作中学习,在工作中检验,带动身边同事的学习氛围,使同事们的业务素质得到了很大提高。

语录三:“我年轻,工作累点、苦点不是多大的事”

朱波参加公安工作后,不管是在大队日常工作执勤执法过程中还是在省公安厅、市公安局、交警总队、交警支队组织的各类练兵比武活动中均表现优异,面对所在中队警力不足,值班民警少的困难的尴尬局面,每周要值班 2天以上。特别是去年开展“双超”整治工作以来,朱波所在的中队还要担负起富顺执勤点和板桥执勤点的24小时执勤工作,更加加重了工作负担,但是朱波从来没有一句怨言,总是以默默无闻的工作来带动身边一些有怨言的同事,他总是对家人和身边的同事说一句话“我选择了警察就选择了奉献,不能给警察队伍掉链子。”

语录四“以前是人民子弟兵,现在是人民警察,要把人民群众的事当回事才行”

在辖区管理任务重的情况下,朱波带领组内的协警,不怕苦、不怕累,保证了辖区道路的安全。把巡逻和安全检查工作同服务群众相结合,在巡逻中对驾驶员和车辆进行检查,在安全检查时了解检查对象的具体情况。朱波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特别是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以来,热心帮助群众,关心群众冷暖,体贴群众疾苦,努力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和富顺义工共同资助邓关小学贫困学生,献爱心,伸出援手。深入辖区看望车祸后的受伤群众,密切警民关系。

语录五“苍蝇爱叮有缝的鸡蛋,我就要做一个没缝的鸡蛋”

从参加公安工作到现在,朱波主办或参与的违法处理及事故案件共计 200余起,在处理、调解这些案件过程中,朱波严格依法办事,不徇私情,多次拒收贿礼,抵制说情。今年年初,朱波辖区内一位货车的老板找到他,说要超载,许诺每月给他500 元好处费,希望他通融。朱波义正辞严地拒绝了他,同时教育他要合法经营。

编辑:RW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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