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立元:做职工权益的守护者

2019-11-20 15:01 来源:江苏工人日报 分享到:

  “用心去做一番事业,为职工维权撑起一片蓝天”。这不仅是陈立元的座右铭,也是他孜孜追求的目标,更是他为广大职工维权的真实写照。

  2004年,陈立元受聘于淮安市总工会,专门从事信访接待、法律援助等工作。多年来,他以实际行动展示了一名共产党员的良好形象。他接待处理的职工维权、信访事项达6719件,案件办结率达90%以上。他办理的职工维权案例数次被评为全省工会系统十大优秀案例和淮安市十大典型案例,还创新成立全省首家“一站式服务”劳动争议工作室——老陈工作室,深受职工群众的广泛好评。

  钻研业务,给职工维权注入了“强心剂”

  俗话说,没有金钢钻,揽不了瓷器活。对于职工维权,陈立元深深感到,光有奉献精神还不行,必须系统掌握相关法律法规知识,才能胜任这份工作;只有案件调解成功,才能感到喜悦;只有来访职工满意离开,才能享受快乐。

  陈立元一头扎进书本中,认真系统地学习《劳动合同法》《企业劳动争议协商调解规定》《工伤保险条例》等法律法规。他扎实的维权能力、细致入微的工作态度,为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增添了硬气和底气。

  2007年3月,市区某企业职工张某无故被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他感到非常憋屈,一边向工会信访维权,一边向法院起诉。法官审理时也很同情,但张某找不出对自己非常有利的证据。正当张某甚为失望想放弃之时,不甘心的陈立元从企业提供的一份材料中发现了一个非常有力的证据——含有成份“苯”的化学分子式的“稀释剂”,显然张某工作中会接触、使用有毒有害物质。对此,企业也承认从事化工产品生产,但还抵赖说张某没有从事有毒有害工种作业。法庭上,陈立元拒理力争:《劳动合同法》第42条有明确规定,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最终法院支持了陈立元的观点。庭审刚结束,张某紧紧握住陈立元的手,感激地说:“如果不是你从蛛丝马迹中找到突破口,我会憋屈死,太感谢了!”

  真情服务,为职工维权撑起了“保护伞”

  陈立元常说,职工是弱势群体,如果到法院打官司,即使权益得到了维护,也耗时耗力。他宁可跑断腿磨破嘴,让双方达成调解,最大限度地维护职工的权益。

  2017年5月,市区某企业保安叶某,查出恶性肿瘤晚期,单位建议他写辞职报告,之后便停止向他发放工资,叶某的家人找到老陈工作室。陈立元分析认为,企业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明显存在违规。于是,他立即去了一趟叶某所在的单位,与该企业负责人谈话,宣传相关法律规定。企业却将此事一拖再拖,陈立元多次打电话沟通,对方有时不耐烦直接挂断电话。本来叶某家庭经济就不好,亲戚朋友能借的钱都借遍了,已经到了债台高筑无钱医治地步。陈立元将情况迅速向市总工会领导汇报并得到支持,第一时间启动了“一站式”服务工作程序,开通困难职工绿色通道,对叶某发放了救助金,并来回奔波多次帮助其办好相关手续。

  功夫不负有心人。陈立元认真负责、心系职工的精神打动了叶某单位的领导,也认识到错误,恢复了与叶某的劳动关系,并且向其发放了病假工资。陈立元考虑到叶某的实际情况,积极与人社部门协调,帮助其办理了病退手续。

  当然,在职工维权过程中,也不是一帆风顺的,但是陈立元敢于维权、从不退缩,毫不妥协地同侵犯职工合法权益的行为抗争。

  2013年,陈立元在处理市区某企业一件解除劳动合同争议案件中,发现该企业存在明显违规问题,于是在调解中要求企业作出较大的让步。然而,该企业却强势要求陈立元配合他们做好该职工工作,被陈立元严词拒绝。企业人力资源部门负责人见沟通没有效果,又用语言威胁,扬言会让陈立元下岗。但他没有丝毫胆怯,以一腔正义让企业主动接受了工会的调解。

  勇于创新,让职工维权吃下“定心丸”

  要维权,找老陈。长期为职工维权跑腿的陈立元,名气越来越大、越来越响,大家都亲切地称他为“老陈”。2017年4月,在市行政服务中心总工会窗口,全省首家“一站式服务”劳动争议工作室——老陈工作室正式成立。工作室团队充分利用和发挥陈立元的影响力,致力于解读劳资政策法规、提供法律咨询、职工维权法律援助、职业技能培训等“一站式服务”。这一创新做法不仅使职工感受到工会“家”的温暖,也为职工敢于维权吃下了“定心丸”。

  针对一些企业纠纷不断的现状,老陈工作室主动上门服务,“约谈行政领导”,向其宣传介绍相关政策法规,化解劳资矛盾。一些企业侵权导致当事人忧郁甚至有自杀倾向,工作室将心理干预工作引入劳动争议调解中,成效明显。

  “一站式服务”不仅给予职工维权帮助,同时还对发生劳动争议导致下岗失业的职工,给予技能培训、职业介绍等帮扶,为职工再就业提供有力保障。

  另外,老陈工作室的服务在不断延伸,不再是仅仅服务于市直单位,县区总工会、市产业工会及相关部门有职工需求,陈立元都会积极联系协调,进行妥善处理,有效增加职工维权帮扶的覆盖面。

  老陈工作室一系列创新做法收到显著成效,使维权职工解决了后顾之忧。2018年3月,市区某企业单亲女职工郑某,因企业违规解除劳动合同并被严重侮辱人格,导致忧郁想自杀,后经过老陈工作室采用心理干预,有可能发生的悲剧被化解了。老陈工作室考虑到郑某在企业工作20几年,没有其他特长,通过“一站式服务”让其免费参加月嫂培训班,后又安排参加中式面点培训班。郑某掌握了一技之长,实现了再就业。她百感交集地对陈立元说:“你不仅挽救了我,而且救了整个家。”

  金杯银杯不如老百姓的口碑。一起起成功的维权案例,一面面职工赠送的锦旗,就是对陈立元工作最好的肯定。他先后获得“淮安市十大法治人物”“淮安市用户满意服务明星”“淮安市总工会法律援助工作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今年,他又荣获“全省工会十佳维护职工权益贴心人”称号。面对赞誉,陈立元很淡然,他说:“职工权益无小事。尽管维权工作复杂而繁琐,辛苦而忙碌,但作为一名共产党员,我将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竭尽全力做好职工权益的守护者,为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通讯员 吴新宇 葛宇华 卢克余)

编辑:RW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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